采購【綦江縣防滑涂層牛皮紙】,選本地企業[奧立包裝].生產經驗足,產品質量優,經ISO和FGS雙認證。173-1548-2513
農業保險領域的稅收優惠政策還在延續。財政部日前發布《關于延續支持農村金融發展有關稅收政策的通知》(下稱《通知》),明確了金融機構農戶小額貸款、農業保險等業務領域的稅收政策。
《通知》指出,自2017年1月1日至2019年12月31日,對保險公司為種植業、養殖業提供保險業務取得的保費收入,在計算應納稅所得額時,按90%計入收入總額。
國務院發展研究中心金融研究所研究員朱俊生表示,這一政策是對之前農險優惠政策的延續。由于企業所得稅的應稅額基數為企業利潤,保費收入只是間接影響到企業的利潤,保費收入計算減少會使得與之對應的利潤總額減少,從而減少企業的納稅額,但很難計算出準確數據。
早在2010年5月13日,財政部和國家稅務總局聯合下發的《關于農村金融有關稅收政策的通知》就規定:自2009年1月1日~2013年12月31日,對保險公司為種植業、養殖業提供保險業務取得的保費收入,在計算應納稅所得額時,按90%比例減計收入。此后,該項政策被延續到2016年年底。
同時,根據相關法律規定,保險機構從事農牧保險及相關技術培訓業務免征營業稅,